§1. 内外 ― 阴阳 ― 太极

从前面两章的论述中可以注意到,逻辑系统中概念的外延和内涵,逻辑对相的集与散,空间域或物体的内部和外部,都涉及到一个内外分判问题,可见这实在是认识论的一个基本问题。对于上述诸项,都存在两种相反的内外分判方式,而且原则上没有理由认为一种分判方式优于另一种。不过从人类的经验上看,则明显地有优越分判。为了研究这个问题,以后称经验中的内外分判方式为,而与之对立的另外一种分判方式为,二者的对立统一则称为太极。如此,前面两章出现的内外分判可归结为如下的三级系统:

以上诸式之中,I表示内,E表示外。本文第一章曾证明内与外之间的关系是互补,即I/E,(“/”表示互补)而互补意味着既对立又统一,即:

然而内、外却不是对称的,因为在阳(31)和(32)两式之中,若将I、E互易,Ii、Ei互易,则会变到阴(33)和(34),而不是变到阳自身。反之,内外互易也可使阴变为阳而不是变到阴自身。如此却恰好证明阳与阴是对称的,亦即,若在上述四式之中内外互易,则阳、阴互变为阴、阳,而太极不变。

另一面,非阳意为对(31)、(32)两式内外分别取非,由于I/E,故有        于是此两式分别变换为(34)、(33)两式,可见:

 
 

 亦即Yang/Yin 成立。因此阴与阳二者既对立又统一。道家的太极图是对此系统的一个十分贴切的标志。从图31可以看出,由式(31)到(34)组成的三级太极系统与此图结构自然吻合。 

(图31

31中所示,阴阳两界,黑白分明(对立),契合园满(统一),大小颠倒,内外相反。要想用一个简图去描述零下限空间和零上限空间二者的对立统一关系,此图堪称绝妙。